※請碩一同學特別留意:
關於勞動相關政府機關暑期實習之申請,各機關對於申請文件內容與申請期限規定不一,請有意申請之同學務必主動查詢並確認各機關最新公告資訊。
一、申請時間與各機關實習資訊
依往年情形,各政府機關多於每年3至4月間受理學生暑期實習申請並進行審核,以下檢附往年本所學生較常申請之政府機關暑期實習資訊供參。實際受理方式、時程安排及是否提供實習名額,仍以各機關當年度實際作業情形為準。
1.勞動部
近年未主動公告暑期實習名額。惟有意申請之同學,仍可自行準備實習計畫書,由所辦協助函送勞動部審核,視該部是否同意受理實習申請。
本學期(114-2)如有意申請勞動部實習者,請於2026年3月30日前將申請文件繳交所辦。
2.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以往曾公告暑期實習計畫,惟近年未主動提供實習名額。有意申請之同學,仍可自行準備實習計畫書,由所辦函送勞保局審核,視該局是否同意受理實習申請。
往年多於4月中公告實習計畫,並於5月中截止申請,請同學逕行留意該局公告資訊。
3.臺北市政府勞動局
該局近年未主動公告暑期實習資訊。惟有意申請之同學,仍可自行準備實習計畫書,由所辦函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審核,視該局是否同意受理實習申請。
4.新北市政府勞工局
該局近年未主動公告暑期實習資訊。惟有意申請之同學,仍可自行準備實習計畫書,由所辦函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審核,視該局是否同意受理實習申請。
5.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
有制式申請表單,並已公告2026年實習計畫。
本學期(114-2)有意申請勞安衛所實習者,請於2026年3月13日前將申請文件送交所辦。
相關細節請參見該所公告:https://www.ilosh.gov.tw/90734/90769/90779/198329/
二、申請方式
政府機關暑期實習申請須由同學備齊申請文件送交所辦,再由所辦發文向該單位提出實習申請。
應備文件如下:
1.實習機關所要求之申請文件(如該機關有規定制式申請表、推薦表或其他指定文件,請依其公告內容備齊)。
2.實習計畫書。
若實習機關未提供制式申請表,同學可參考本所網站提供之實習計畫書範本自行修改:
https://labor.nccu.edu.tw/PageDownload?fid=9382
三、備註事項
1.暑期實習身分之認定係以「入學時身分」為準:
(1)以「一般生」身分入學者,無論目前是否有工作,均須參與實習。
(2)以「在職生」身分入學者,無須參與實習。
2.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所「勞動事務實習課程實施辦法」。
3.擬於私部門實習之同學,請於實習課程與授課教師討論實習計畫,共同確認實習合作機構之評估與選定。如實習單位要求須由本所發文提出實習申請,則由所辦依程序辦理相關公文作業。
4.如需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合約書,同學可至本所網站下載實習合約書(路徑:下載專區 > 學生相關),填妥後送交所辦用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