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徵才單位: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
二、職稱:研發替代役助理研究員(碩士畢)
三、資格條件: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研究(院)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,並通過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 理中心-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資格查驗具 114 年研發替代役甄選資格。
四、工作內容:參與計畫,執行各分項計畫相關研究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五、工作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 407 巷 99 號
六、工作待遇:
1.第一階段比照二等兵之薪給(薪俸與一般替代役男相同),由內政部研發替代役基金支付。
2.第二階段比照義務役預備(軍)士官之薪給,由內政部研發替代役基金支付。
3.第三階段比照「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」之「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 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」敘薪,碩士第一年起薪為三二八薪點。
七、細項資訊參照附件